美国税务居民身份判定器
最常见也最贵的一个误会:「我拿的是旅游签证,当然不是美国纳税人。」
税务居民身份和移民身份是两回事,它只数天数。父母每年来住半年,第三年头上就可能已经是美国税务居民了,
而那意味着国内的退休金、房租、利息全部要向 IRS 申报,国内的银行账户要报 FBAR。
这个工具按 §7701(b) 的实质居住测试逐年加权算清楚,并给出两个能直接拿去用的数:
今年最多还能待几天,以及每年固定住多少天永远不会触发。
F-1 转 H-1B、中途回国、换过几次身份的,切到按入境日逐年排:一段一段填入境日和身份,算出居民起始日、第一年选择能不能用,以及哪一年起要报 FBAR。
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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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权天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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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 183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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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最多能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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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固定住多少天永远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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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的起跑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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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最多能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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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份 | 在美天数 | 权重 | 计入天数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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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税务居民起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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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居民年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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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年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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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BAR 从哪年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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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、教师豁免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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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份 | 在美 | 豁免 | 计入 | 加权 | 身份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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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为美国税务居民,麻烦主要在申报,税率倒在其次。
税务居民和美国公民按同一套规则报税,全球收入都要报:
国内的退休金、房租、存款和理财利息、股票分红,不管有没有汇到美国。
更麻烦的是那一串信息申报表,漏报的罚款和收入多少无关:
· FBAR(FinCEN 114):境外账户年内任意时点合计超过 $10,000 就要报。 注意是合计、是任意时点、是账户余额而不是收入,国内几个账户加起来很容易过线。
· Form 8938:住在美国的,单身年末 $50,000 / 年内 $75,000,合报 $100,000 / $150,000; 住在海外的门槛高得多(单身 $200,000 / $300,000,合报 $400,000 / $600,000)。
· Form 3520:一年从非美国人处收到赠与合计超过 $100,000 要报,不交税,但不报要罚。
· 国内的理财产品、基金很可能构成 PFIC,税务处理非常不利,还要报 Form 8621。
整套申报义务可以对着 跨境资产与申报自查清单 过一遍; 国内房子要卖的,用 卖国内房产的美国税计算器 先算。
· FBAR(FinCEN 114):境外账户年内任意时点合计超过 $10,000 就要报。 注意是合计、是任意时点、是账户余额而不是收入,国内几个账户加起来很容易过线。
· Form 8938:住在美国的,单身年末 $50,000 / 年内 $75,000,合报 $100,000 / $150,000; 住在海外的门槛高得多(单身 $200,000 / $300,000,合报 $400,000 / $600,000)。
· Form 3520:一年从非美国人处收到赠与合计超过 $100,000 要报,不交税,但不报要罚。
· 国内的理财产品、基金很可能构成 PFIC,税务处理非常不利,还要报 Form 8621。
整套申报义务可以对着 跨境资产与申报自查清单 过一遍; 国内房子要卖的,用 卖国内房产的美国税计算器 先算。
身份切换的那一年,和中美协定的加比规则。
第一年成为税务居民的,那一年通常是双重身份年(dual-status):
成为居民之前按非居民报、之后按居民报,全球征税从居民起始日算起,不追溯到 1 月 1 日。
居民起始日一般是当年在美的第一天(有 10 天以内的零星停留可以忽略的规则)。
双重身份年不能用标准扣除、不能合报,但符合条件时可以选择「全年按居民报」换取合报,哪个划算要算。
另外:就算 SPT 判你是美国税务居民,中美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(tie-breaker)仍可能把你判回中国居民, 依次看永久住所、重要利益中心、习惯居所、国籍。走这条路要报 Form 8833 披露, 而且它不豁免 FBAR 和 8938 的申报义务。很多人以为报了协定就万事大吉,这是另一个常见的坑。
另外:就算 SPT 判你是美国税务居民,中美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(tie-breaker)仍可能把你判回中国居民, 依次看永久住所、重要利益中心、习惯居所、国籍。走这条路要报 Form 8833 披露, 而且它不豁免 FBAR 和 8938 的申报义务。很多人以为报了协定就万事大吉,这是另一个常见的坑。
这个工具没算的边界。
① 「最近三年天数」只看三年。豁免年、身份变更年的历史复杂的(比如 F-1 转 H-1B 的那年),切到「按入境日逐年排」;那个模式没有算更紧密联系例外和协定加比规则。
② 没算居民终止的那一年,以及放弃绿卡的弃籍税规则(最近 15 个纳税年度里有 8 个年度持有绿卡,再放弃就会触发)。
③ 州税是另一套:加州有自己的居民定义,和联邦无关,人在加州待着就可能是加州居民。
④ 结论是「要不要按居民报税」,不是「要不要交多少税」。中国交过的税多数可以抵,报对了往往不会双重征税。
② 没算居民终止的那一年,以及放弃绿卡的弃籍税规则(最近 15 个纳税年度里有 8 个年度持有绿卡,再放弃就会触发)。
③ 州税是另一套:加州有自己的居民定义,和联邦无关,人在加州待着就可能是加州居民。
④ 结论是「要不要按居民报税」,不是「要不要交多少税」。中国交过的税多数可以抵,报对了往往不会双重征税。
本工具为基于 IRC §7701(b) 的教育性估算,不构成税务或移民建议。 天数认定、豁免个人资格、协定加比规则均有个案判断空间,实际身份以你完整的出入境记录与专业意见为准。